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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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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信息发布须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内容要求:

一、“学院新闻”主要发布学校重大活动、重点事件、重要来访、特色活动以及主要成绩等方面的新闻,具体涵盖如下: 

1、学校层面的大型活动、会议、来访等新闻;

2、上级部门或领导来校视察检查工作;

3、彰显学校办学水平、学术成果、综合实力等新闻;

4、学校主办或承办的有影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新闻;

5、学校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

6、学校部门或师生员工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新闻;

7、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8、各基层单位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工作等新闻。

二、“校园文化”主要发布以下信息:

    1、反映各单位在校风、教风、学风等精神文化方面活动情况和特色内容。

    2、各单位在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等制度文化方面的活动内容。

    3、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种文学、体育、艺术及第二课堂等行为文化内容。

    4、各单位在学科专业、校园环境、人文景观、教学设施、各种办学条件等物质文化方面开展的各项活动。

5、学校大型学术活动安排和学术讲座。

    三、“通知公告”主要发布以下信息:

    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进行公告的信息(如:招标公告)。

    2、全校性的工作部署。

    3、事关学校事业发展重大事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必要公示和有关信息等。

    4、各职能部门组织的全校性业务活动安排。

    四、明确不能在首页新闻发布的新闻如下:

    1、学校层面或部门层面一般工作协调会、部署会等;

    2、已有其他单位在新闻头条中曾报道过的同类活动的新闻,不再逐一进行报道。

    3、各部门、各学院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如:某学院学生党课培训等;

    4、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5、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关系单位例行来校检查、交流部门工作的新闻(有重要领导莅临学校、或签署重要合作事项的情况除外);

    6、学校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学校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各部门或个人受表彰的新闻原则不再单独报道(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新闻除外);

    7、部门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可以在第一条报道下面作链接)

    8、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9、其他不适宜上新闻主页的新闻。

    为维护校园网主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单位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安排、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校园网主页不予发布,建议在本单位网站宣传。

撰写要求:

1、新闻稿件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语言简洁明快,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性消息不超过500字,重大新闻字数不超过1500字。

2、注重真实性。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要全面: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时间写作格式为“ ××××××日”,也可以写到某日上午、下午、晚上,但不必写到具体几时。

3、新闻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涉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仔细核对,避免出现与事实不符、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

4、新闻语素完整,准确无误。如报道学校各级领导讲话,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指出、强调、表示、说”等中性词汇。

5、关于人物称谓,首次出现人物时写完整职务,一般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再次出现时只写“姓+职务(以最高职务为主)”。领导为副职的应写完整清楚,如出现多个领导姓名,严格按照职务排序。

6、消息报道以客观事实报道为主,应尽量避免对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7、新闻落款一般为单位名称。新闻中不能出现“我院”、“我部”等字眼,应使用“该系”或单位全称“××学院”。

    格式规范:

1、来稿要求文字和图片分开,不能将照片贴在文档内。文字统一为word文档,要有标题,有内容,有落款。所有来稿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版最后一页注明撰稿人及联系方式,并有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不得使用私章代替签名。

2、新闻稿件需要配发图片的,需要把图片大小处理成宽度为600 像素的照片,并以jpg格式单独发送,一般新闻需要配图23张(重要新闻除外);图片排列要根据议程或重要性标明顺序;图片选择宁缺毋滥,对于照片内容重复、无序、模糊的情况,将不予发布。

3新闻稿件和新闻图片整理好后,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文件包命名为“××部门××供稿××摄影××审核”,报送地点:行政楼205,电话:81530032电子邮箱dwxcb0015@163.com.

审核流程:

1、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拟发布于校园网的新闻稿件,须经相关事件负责人审阅修正,然后经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认真把关,必要时请主管校领导审阅;确认稿件无误后,将稿件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对无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稿件一律不予接收。

2、“学院新闻”由宣传部负责发布,“校园文化”由学工部、科研处、宣传部共同负责发布, “通知公告”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发布。

3、根据学校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党委宣传部有责任对稿件进行最终审核,对收到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有些内容需要商榷的,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必要时请相关校领导审阅。

    4、 新闻稿件一旦发布,原则上不再更改。新闻涉及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新闻的任何问题或对新闻内容提出异议,经充分论证,确需修改的,请及时联系党委宣传部,由宣传部领导同意并组织实施。

 

                                            党委宣传部

                                          201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