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长安校区机动车通行备案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备案的机动车
1. 教职工需要长期进出长安校区的第2辆以及以上的机动车辆(第1辆机动车无需备案);
2. 学校各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的机动车辆(临聘教师除外);
3. 学校退休人员家属子女的机动车辆;
4. 学校各商户机动车辆;
5. 教师公寓外来住户机动车辆;
6. 其它人员机动车辆。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 28日-12 月 1 日
地点:长安校区德勤楼 120 办公室
二、办理要求
1.本次备案工作,严格执行《中国体育压球网,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陕师院综【2017】26 号)文件要求。
2.各单位临聘人员须持本单位用工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前来办理。
3.小区住户、各商户及其它人员须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前来办理。
4.接教职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由后勤服务集团统一备案前来办理。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机动车通行备案手续只限长安校区。
2. 2023年在长安校区有违犯学校机动车管理规定,特别是多次违停乱放的车辆,本年度一律停止办理。
3.机动车通行费用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转帐业务。
保卫处
2023 年 11月 27日